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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用电缆挂钩、电缆夹板及原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4/12     浏览次数:    


安徽省皖江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矿用电缆挂钩、电缆夹板及原材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建设单位:

安徽省皖江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安徽省皖江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

建设单位

安徽省皖江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杨昭明

编制单位

安徽省皖江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杨昭明

 

建设单位:安徽省皖江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安徽省皖江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电话:13866018733

电话:13866018733

邮箱

邮箱

邮编:246300

邮编:246300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皖水路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皖水路


验收依据

建设项目名称

安徽省皖江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矿用电缆挂钩、电缆夹板及原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安徽省皖江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建设地点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皖水路

主要产品名称

电缆挂钩、电缆夹板及原材料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500万只电缆挂钩、10万只电缆夹板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500万只电缆挂钩、10万只电缆夹板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202012

开工建设时间

20213

调试时间

/

验收现场

监测时间

202187-88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潜山市生态环境分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江西悦成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

投资总概算

800万元

环保投资

总概算

20

比例

2.5%

实际总概算

800万元

环保投资

20

比例

2.5%

验收监测依据

1、法律、法规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4.29);

1.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

1.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1.9《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修改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中的规定;

2、验收技术规范

2.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20171120日发布);

2.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2018515日发布);

3、其他依据

3.1 安徽省皖江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矿用电缆挂钩、电缆夹板及原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2 潜山市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安徽省皖江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矿用电缆挂钩、电缆夹板及原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3.3 合肥森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徽省皖江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矿用电缆挂钩、电缆夹板及原材料生产项目检测报告》;

3.4其他依据

验收监测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要素

分类

标准名称

标准限值

参数名称

浓度限值

大气

环境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SO2

日平均0.15mg/m3,小时值0.50mg/m3

NO2

日平均0.08mg/m3,小时值0.20mg/m3

PM10

日平均 0.15mg/m3

PM2.5

日平均 0.075mg/m3

TSP

日平均 0.3mg/m3

地表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pH

6~9

CODCr

20mg/L

BOD5

4mg/L

NH3-N

1mg/L

TP

0.2mg/L

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等效连续

A声级

3

昼间65dB(A),夜间55dB(A)

4a

昼间70dB(A),夜间55dB(A)

1-1    评价执行环境质量标准

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详见下表1-2

1-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mg/m3)

执行标准

非甲烷总烃

100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潜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具体详见表1-3

1-3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标准

标准值(dBA))

昼间

夜间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

65

55

4a

75

55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物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一般性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所需申请总量为VOCs:0.943kg/a


表二 企业基本情况

1、地理位置

拟建项目位于潜山经济开发区皖水路005号,利用公司原已建成的21层框架约3500平方米厂房利用其中的一闲置1000平方米厂房采购注塑机和相关配套设备,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500只电缆挂钩、10万只电缆夹板及原材料PVC颗粒生产能力。

项目位于潜山经济开发区,紧邻皖水路与外环路,北侧为潜山市南华科技有限公司,南侧为安徽雅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东侧为皖水路。皖水路有部分沿线居民区。项目周边环境概况见附图2

2、建设内容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原环评对照情况见表2-1

2-1  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内容及批复对照情况一览表

类别

环评及批复情况

实际建设情况

与环评一致性

主体

工程

生产车间

注塑位于厂房1楼南侧,建筑面积200m2,内置注塑机,承担部分塑料件的注塑任务,左侧有简单修模机器。厂房外紧靠厂房南侧设置注塑机冷却水注水池。造粒位于厂房1楼西侧,建筑面积200m2,主要承担原料制造的生产任务。

注塑位于厂房1楼南侧,建筑面积200m2,内置注塑机,造粒位于厂房1楼西侧,建筑面积200m2

一致

辅助

工程

办公用房

位于厂房1楼东侧,建筑面积100m2,主要用于管理人员的办公及会议等。。

位于厂房1楼东侧,建筑面积100m2,主要用于管理人员的办公及会议等。

一致

职工食堂

位于1楼注塑车间隔壁,建筑面积100m2,主要用于提供员工饮食。

位于1楼注塑车间隔壁,建筑面积100m2,主要用于提供员工饮食。

一致

门卫室

位于厂区西北侧,建筑面积50m2,主要用于人员、车辆和材料等进出管理。

位于厂区西北侧,建筑面积50m2,主要用于人员、车辆和材料等进出管理。

一致

原料区

位于厂房1楼北侧,建筑面积200m2,用于储存生产过程中需要的各种原料。

位于厂房1楼北侧,建筑面积200m2,用于储存生产过程中需要的各种原料。

一致

成品区

位于厂房2楼,占地面积150m2,用于储存成品。

位于厂房2楼,占地面积150m2,用于储存成品。

一致

公用

工程

供水

拟建项目用水为市政供水,新鲜水用量为1260t/a,主要为生活用水、注塑机冷却循环水。

供水管网供给

一致

排水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雨水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集中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继而由潜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集中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继而由潜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一致

供电

由市政电网供电,年用电量为10kw·h

市政供电管网供给

一致

环保

工程

废水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一致

废气

造粒车间采取集气罩收集经过布袋除尘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造粒车间采取集气罩收集经过布袋除尘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满足环保要求

噪音

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较高的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和基础减振等措施,同时合理布置厂区功能。

设备隔声、设置减振降噪措施

一致

固废

职工生活垃圾经厂区内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合格品废料和原料包装袋统一收集外售。

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一般固废贮存区。

一致

危废

更换的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存入危废库.由有资质的单位收储外运.

建设危废库,暂未产生危废

一致

3、主要生产设备

2-2  项目实际设备清单及环评批复设备清单对照情况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环评批复设备数量

实际设备

数量

实际建设与环评对照情况

1

造粒机

HBW 1000-FA3

1

1

一致

2

注塑机

GEK360

2

2

一致

3

破碎机

ZX50C

1

1

一致

4

高速混合机

1

1

一致

4、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2-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环评设计使用量

本次验收使用量

1

ABS颗粒

10t/a

10t/a

2

PBT颗粒

7.5t/a

7.5t/a

3

PVC颗粒

7.5t/a

7.5t/a

4

1260m3/a

1260m3/a

5

10kW·h/a

10kW·h/a

5、产品方案

2-4  项目实际产品方案及环评批复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环评及批复年产量

实际年产量

1

电缆挂钩

/

500万只/a

500万只/a

2

电缆夹板

/

10万只/a

10万只/a

6、水源及水平衡

(1)供水:项目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能够满足项目用水需要。

2)排水: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沟排放。本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继而由潜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算,则排放污水量为0.8m3/d240m3/a

本项目的水平衡情况见下图2-1

2-1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3/d

7、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分析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见图2-2

2-2 电缆钩、电夹板生产工艺及产污节点图

主要工艺说明:

原料均为粉末状,外购后通过造粒机造粒为需要的颗粒。

具体工艺流程如下:

造粒机造粒后颗粒注塑机高温加热融化后经挤出诚需要的模型形状,经过冷却后即为成品。


8、项目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相关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本次验收项目包括一条生产线及其附属的环保设施。根据现场调查,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中,项目实际建成未发生巨大变化,未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本工程实际建设情况及环评内容变化情况见表2-5

2-5         实际建设情况及环评内容变化情况一览表

工程分类

内容及规模

变动情况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评内容及批复

实际建设

建设地点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皖水路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皖水路

未发生变化

建设内容

公司在潜山经济开发区皖水路005号(公司成立与2005年)已建成的21层框架约3500平方米厂房利用其中的一闲置1000平方米厂房,拟增加投资800万元建设年产500万只电缆挂钩、10万只电缆夹板及原材料PVC颗粒生产项目

公司在潜山经济开发区皖水路005号(公司成立与2005年)已建成的21层框架约3500平方米厂房利用其中的一闲置1000平方米厂房,拟增加投资800万元建设年产500万只电缆挂钩、10万只电缆夹板及原材料PVC颗粒生产项目

未发生变化

产品方案

年产500万只电缆挂钩、10万只电缆夹板

年产500万只电缆挂钩、10万只电缆夹板

未发生变化

设备清单

造粒机、注塑机、破碎机、高速混合机等(详见表2-2

造粒机、注塑机、破碎机、高速混合机等(详见表2-2

未发生变化

原料清单

ABSPBTPVC颗粒

ABSPBTPVC颗粒

未发生变化

生产工艺

原料-高温加热-挤出-成型-冷却-出料包装

原料-高温加热-挤出-成型-冷却-出料包装

未发生变化

公用

工程

供水

区域供水管网供给

供水管网供给

未发生变化

排水

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沟排放。本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

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沟排放。本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

未发生变化

供电

由区域市政供电管网供给

由区域市政供电管网供给

未发生变化

废气治理

造粒车间采取集气罩收集经过布袋除尘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造粒车间采取集气罩收集经过布袋除尘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未发生变化

废水治理

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未发生变化

噪声治理

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较高的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和基础减振等措施,同时合理布置厂区功能。

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较高的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和基础减振等措施,同时合理布置厂区功能。

未发生变化

固废治理

职工生活垃圾经厂区内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合格品废料和原料包装袋统一收集外售。

职工生活垃圾经厂区内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不合格品废料和原料包装袋统一收集外售。

未发生变化

危废治理

更换的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存入危废库.由有资质的单位收储外运.

建设有危废库,暂未产生危废

未发生变化


经现场勘验,对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及结合《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综合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对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在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比对,分析如下。

1)规模: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规模未发生变化。

2)建设地点: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地点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

3)生产工艺: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新增产品品种、生产工艺、生产装置,主要原辅材料未发生变化;运输、装卸方式、贮存方式未发生变化。

4)环境保护措施未发生变化。

综上,本项目变更后能够达到环保要求。


表三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

1、污染物处置设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PEPP粒子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环评要求:造粒车间非甲烷总烃产生的经集气罩收集后,(效率约为90%),风机(风量为5000m3/h)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90%),再由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出,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中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经验收调查,项目实际建设时,造粒车间采取集气罩收集经过布袋除尘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

环评要求: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继而由潜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经验收调查,实际情况与环评一致。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继而由潜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

环评要求: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注塑机的运行噪声,声级一般在65~70dBA)之间

经验收调查,实际情况与环评一致。运营期通过合理布局、基座固定、围墙与围挡隔声、厂区绿化、加强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的产生。经处理后,厂界噪声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a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职工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废料、原料包装袋等,危废的产生是活性炭。

环评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废经过危废库暂存后由具备资质单位处理。

经验收调查,实际情况与环评一致,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设有危废库,暂未产生危废。

2、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1)环保设施投资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800万元,其中运营期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2.5%。项目实际环保投资情况详见表 3-1

3-1  本项目实际环保投资明细表

序号

类别

污染源

污染因子

环保设施

实际投资(万元)

1

废水

生活污水

CODBODSS、氨氮

依托现有化粪池

/

2

噪声

设备运行、车辆往来

设备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备位置、设备减振、厂房隔声;控制车速,禁止鸣笛

3

3

废气

造粒、注塑机

非甲烷总烃

造粒车间非甲烷总烃产生的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再由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出.

10

4

固废

一般固废、危废

生活垃圾、一般固废

垃圾桶;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危废库

7

合计

20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在建设期较好落实了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保证了环保资金的投入,有利于各项污染物的有效控制。

2)“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情况见下表3-2

3-2  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序号

类别

污染源

污染因子

环保设施

验收标准

1

废水

生活污水

CODBODSS、氨氮

依托现有化粪池

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

噪声

设备运行、车辆往来

设备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备位置、设备减振、厂房隔声;控制车速,禁止鸣笛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北侧满足4a标准

3

废气

造粒机

非甲烷总烃

造粒车间非甲烷总烃产生的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再由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出.

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4

固废

一般固废、危废

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废活性炭

垃圾桶若干,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危废库

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要求和综合利用原则,不产生二次污染。


表四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1)项目概况

安徽省皖江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从事十多年矿山机械设备、电缆挂钩、电缆夹板生产与销售工作,有着丰富的行业知识、管理经验和广阔的销售渠道。公司在潜山经济开发区皖水路005号(公司成立与2005年)已建成的21层框架约3500平方米厂房利用其中的一闲置1000平方米厂房,拟增加投资800万元建设年产500万只电缆挂钩、10万只电缆夹板及原材料PVC颗粒生产项目,该项目已经潜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备案以项目代码:2020-340824-41-03-024113

2)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可知,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视为允许建设项目。另外,本项目已经潜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代码(2020-340824-41-03-024113),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3)选址及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1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选址位于潜山经济开发区皖水路005号,由土地证可知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土地规划。

2、总体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安徽潜山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可知安徽潜山经济开发区系省政府批准的省级开发区,其主导产业为医药化工、农副食品加工、纺织。潜山经济开发区包括彭岭工业区和规划的新区,规划面积为11.9平方公里,其中新区8.1平方公里,新区冬至东环路,南至沪蓉高速公路北侧的南环路,西至皖国东路、胭脂路,北至北环路。本项目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不属于潜山经济开发区禁止的项目,不在开发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符合潜山经济开发区规划要求。

3、周边环境相容性分析

从环境容量分析,项目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声环境及周边敏感点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和4a类标准要求;周边地表水梅河水质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通过采取相应的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小。

4、选址合理性分析

拟建项目位于潜山经济开发区皖水路005号,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等环境敏感因素。同时项目紧邻潜阳路与外环路,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区域的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完善,能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及生活保障的需要,项目选址合理。

4)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中SO2NO2COPM10O3年均值均能满足GB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PM2.5不满足标准要求

2)地表水体水质均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II类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能满足功能区要求。

3)区域环境噪声昼、夜间现状监测值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的3类,北侧满足4a类标准。

5)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继而由潜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废气主要为PEPP粒子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造粒车间非甲烷总烃产生的经集气罩收集后,(效率约为90%),风机(风量为5000m3/h)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效率为90%),再由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出,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中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不良影响。

③声环境影响分析

预测评价结果表明:经过车间墙体隔声和距离衰减,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后,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4a类区对应的噪声排放限值,因此本环境噪声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职工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废料、原料包装袋等,危废的产生是活性炭。

1)职工生活垃圾

经厂区内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2)不合格品废料

由企业集中收集后外售。

3)危废

    由企业收集暂存危废间,再由危废资质单位收储外运。

4)原料包装袋

由企业集中收集后外售。

因此拟建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6)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安徽省皖江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矿用电缆挂钩、电缆夹板及原材料生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可行,平面布局基本合理。拟采用的各项污染治理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可将各类污染因素的环境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接受的程度和范围内。只要建设单位在生产营运过程中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防治措施,认真做好日常环保管理工作,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可行。

建议:

1)建设单位遵循“节能降耗”原则,推行清洁生产,降低产品成本。

2)生产过程中严格操作规程,做好生产设备运行期间的维护保养工作。

    3)建立健全固体废物收集、处理、处置措施,固废垃圾定点存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防止异味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生产规模、生产内容如有变化应另行环评。

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潜山市生态环境分局于20201224日对《安徽省皖江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只电缆挂钩、10万只电缆夹板项目环境彰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潜环审〔202092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所述内容和评价结论。拟建项目位于安徽省安庆市潜山经济开发区皖水路005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利用公司原已建成的21层框架约3500平方米厂房,利用其中的一闲置1000平方米厂房,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及相关配套工程,购置注塑机、造粒机、破碎机等相关设备,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500万只电缆挂钩、10万只电缆夹板及原材料PVC颗粒生产能力。项目生产过程中所需ABS颗粒、PBT颗粒以及PVC颗粒均为外购。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潜山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要求,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当地环境承载力可以满足项目要求,同意建设。

二、项目建设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水处理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项目注塑车间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潜山市污水处理厂,执行潜山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完善管理机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遵守操作规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HJ610-2016中的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最大程度的减少项目污染物的排放对地下水的影响。

(二)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治理措施,加强车间通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在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防治措施。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处理措施,合理布置高噪设备,通过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垫,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4a类标准要求。

(四)固废防治措施。

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清运;原料包装袋及不合格品废料集中收集后统一外售。

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规定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活性炭采取三防塑料桶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临时贮存、转移、处置均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要求进行。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办理转移联单手续,你公司应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做好台账工作,确保所有危险废物得到合理、妥善处置。

(五)强化信息公开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在项目实施和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落实相关要求,建理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相关环境信息,保障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效益。

(六)落实自行监测工作和排污许可制度

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相关要求,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书所列的监测计划落实自行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做好监测数据记录与保存工作,一旦发生超标,必须及时采取措施;同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开展排污许可工作。

(八)强化信息公开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落实相关要求,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公布相关环境信息,保障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七)项目重大变动须重新报批

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和生产。

三、以上意见,请予以落实。

你公司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各阶段应根据项目特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防治措施稳定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符合环保竣工条件后,请你单位应主动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并及时向我局报备。

3、主要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潜山市生态环境分局对《安徽省皖江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只电缆挂钩、10万只电缆夹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潜环审〔202092号的批复要求。

环评批复要求

落实情况

备注

1

营运期,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项目注塑车间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潜山市污水处理厂,执行潜山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项目注塑车间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潜山市污水处理厂,执行潜山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基本落实

2

营运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在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营运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在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基本落实

3

营运期,,合理布置高噪设备,通过高噪设备安装减震垫,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4a类标准要求。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的噪声。对噪声设备采取减震、厂房隔声、绿化降噪和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a类标准限值要求。做到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已落实

4

营运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清运;原料包装袋及不合格品废料集中收集后统一外售。

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规定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活性炭采取三防塑料桶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临时贮存、转移、处置均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要求进行。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办理转移联单手续,你公司应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做好台账工作,确保所有危险废物得到合理、妥善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原料包装袋及不合格品废料集中收集后统一外售。项目暂未产生危废

已落实


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1检测依据和所用主要仪器设备

5-1 检测依据表

序号

样品类型

检测项目

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

检出限

1

有组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

《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20

0.07mg/m3

2

无组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

《环境空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 604-2017

0.07mg/m3

3

废水

pH

《水质 pH值的测定 电极法》HJ 1147-20

/

4

悬浮物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GB 11901-19

4mg/L

5

五日生化需氧量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

0.5mg/L

6

化学需氧量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 828-20

4mg/L

7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 535-2009

0.025mg/L

8

噪声

厂界环境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5-2  检测所用主要仪器信息一览表

2、检测分析质量保证措施

1)监测过程中工况负荷满足有关要求;

2)监测点位布设合理,保证各监测点位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

4)无组织废气现场监测和实验室监测检定合格,并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的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声级计测量前后均进行了校准;

5)在监测期间,样品采集、运输、保存按照国家标准,保证验收监测分析结果的准确可靠;

6)为确保实验室分析质量,对化验室分析进行发放盲样质控样品的质控措施;监测数据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对、校核,最后由技术负责人审定。


表六  监测内容

1、废气污染物排放监测

本次验收对厂界有组织非甲烷总烃进行监测,废气污染物排放检测内容见表6-1

6-1 有组织废气验收检测因子、频率

检测类别

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检测频次

有组织废气

P1#排气筒进口

非甲烷总烃

4/天,检测2

P1#排气筒出口

非甲烷总烃

4/天,检测2

本次验收对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进行监测,废气污染物排放检测内容见表6-2

6-2  无组织废气验收检测因子、频率

检测类别

检测点位

检测项目

检测频次

无组织废气

厂界外上风向G1点位
下风向G2G3G4点位

非甲烷总烃

4/天,检测2

2、厂界噪声监测

本次验收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内容见表6-3

6-3   厂界噪声验收检测因子、频率

检测类别

检测点位

检测编号

检测项目

检测频次

厂界噪声

东、南、西、北四侧厂界

N1N4

等效连续A声级

昼间、夜间各监测 1 次,共 2


表七 验收监测结果

1、生产工况记录

验收监测期间,安徽省皖江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只电缆挂钩、10万只电缆夹板项目生产基本稳定,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处于正常运转状态,生产工况详见下表:

7-1  监测期间项目工况情况

监测时间

产品名称

设计产能(万只

实际产能(万只

负荷率(%

2021/8/7

腻子粉

1.7

1.29

76%

2021/8/8

腻子粉

1.7

1.3

76.5%

由上表可知,检测期间,本项目的生产负荷满足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额定生产负荷75%以上的要求

2、达标情况分析

1)废气排放监测结果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见表7-2,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见表7-3,监测期间现场参数检测结果见表7-4

7-2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一览表

采样点位

检测项目

采样日期

检测结果

实测浓度

排放速率(kg/h

P1排气筒进口

非甲烷总烃(以碳计)(mg/m³)

2021/08/07

1

22.4

0.180

2

28

0.226

3

33.2

0.267

4

23

0.186

2021/08/08

1

34.5

0.277

2

33.1

0.267

3

25.4

0.205

4

21.8

0.181

P1排气筒出口

(高度:15m)

非甲烷总烃(以碳计)(mg/m³)

2021/08/07

1

3.95

3.28×10-2

2

3.24

2.68×10-2

3

4.19

3.46×10-2

4

5.84

4.81×10-2

2021/08/08

1

4.30

3.56×10-2

2

5.15

4.27×10-2

3

4.18

3.48×10-2

4

3.98

3.22×10-2

7-3  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一览表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监测结果,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5.84mg/m3,排放速率为0.048kg/h,满足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中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根据检测报告,本项目厂界噪声检测结果见表7-5

7-5 噪声检测结果一览表

1632375629(1)

由表7-5可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四周厂界环境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3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北侧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3008)中的4a类标准要求(昼间≤75dBA)、夜间≤55dBA))

3总量核算结果

此次验收监测期间,P1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平均浓度为4.35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0.036kg/h;,每天使用8小时,年生300天。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为非甲烷总烃:0.086t/a,满足环评批复要求:VOCs0.09t/a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

1、验收监测期间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安徽省皖江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只电缆挂钩、10万只电缆夹板项目生产基本稳定,生产设施及环保设施处于正常运转状态,生产负荷满足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额定生产负荷75%以上的要求。

2、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监测结果,P1#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5.84mg/m3,平均排放速率为0.036kg/h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0.99mg/m3满足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排入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继而由潜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厂界等效声级昼间最大值为56.1dBA),夜间等效声级最大值为47dBA)。项目各边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要求,北侧能达到4a类标准(昼间≤75dBA)、夜间≤55dBA))的要求,达到环评及批复设计的降噪效果。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不合格品废料由企业集中收集后外售,地面沉降粉尘及布袋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原料包装袋由企业集中收集后外售。项目目前暂未产生危险废物,产生后应按照相关规范收集处理。

本项目固废均可以得到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竣工验收结论

安徽省皖江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只电缆挂钩、10万只电缆夹板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落实了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做到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的各项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外排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4、建议和要求

1)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和减少对环境的危害。

2)加强固体废弃物台账的管理,规范存放、及时转运、不得随意抛弃、焚烧。

3)应进一步加强对全公司设备的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持其长期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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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1:地理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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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2:厂址周边环境示意图


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件1:环评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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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50fc8854464f11c56eced612b79706d

c4b1e505639b074998b6499a8707b68

b9feab81a1dc99e7830ce854eeff229

附件2: 立项批复文件

0a6792f85f5db168ff35b9906d79228


附件3: 验收监测委托书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委托书

合肥森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我公司《安徽省皖江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只电缆挂钩、10万只电缆夹板项目》已建成,现委托贵公司按照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对我公司生产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服务。

 

特此委托!

 联系人:朱艳东

联系电话:13866018733

通讯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经济开发区皖水路

                委托方(盖章):                                 

                   委托日期: 202181


附件4:项目验收期工况证明

安徽省皖江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只电缆挂钩、10万只电缆夹板项目验收生产工况

监测时间

产品名称

设计产能(万只

实际产能(万只

负荷率(%

2021/8/7

腻子粉

1.7

1.29

76%

2021/8/8

腻子粉

1.7

1.3

76.5%

                                            负责人:          

                                             202188


附件5:项目检测报告








附件6:承诺书

承诺书

为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环保自律意识,切实承担环保社会责任,我公司郑重承诺:

本公司提供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本公司违背上述承诺,无条件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的处罚、处理和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省皖江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盖章)

                               2021810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安徽省皖江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项目

项目名称

安徽省皖江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只电缆挂钩、10万只电缆夹板项目

项目代码

2020-340824-41-03-024113

建设地点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经济开发区皖水路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C2929塑料零件及其它塑料制品制造

建设性质

R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500万只电缆挂钩、10万只电缆夹板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500万只电缆挂钩、10万只电缆夹板

环评单位

江西悦成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潜山市生态环境分局

审批文号

潜环审〔202092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表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验收单位

安徽省皖江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合肥森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时工况

75%以上

投资总概算(万元)

8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20

所占比例(%

2.5

实际总投资(万元)

8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20

所占比例(%

2.5

废水治理(万元)

/

废气治理(万元)

10

噪声治理(万元)

3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7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他(万元)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2400

运营单位

安徽省皖江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340826MA2WCMMF83

验收时间

20219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生产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废水

化学需氧量

氨氮

石油类

废气

二氧化硫

烟尘

工业粉尘

氮氧化物

工业固体废物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SS

总磷

VOCs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中应如实记载的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设计、 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现将建设单位需要说明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梳理如下:

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 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1.1 设计简况

本项目结合环评要求,将环保设施纳入了初步设计,该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设计阶段结合企业思路,编制环评,落实了防止污染和生态破环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1.2 施工简况

企业环保设计单独预算,未纳入施工合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到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潜山市生态环境分局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3 验收过程简况

20214月我单位对建设项目开工建设,20215月设备安装已基本完成。20216月我单位对生产设施和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了整体调试,全部设施运行稳定。

2 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

环境影响报告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制度措施和配套措施等,现将需要说明的措施内容和要求梳理如下:

2.1 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公司成立安全环保科,专门负责管理安全环保工作。公司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根据管理需要,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环保组织机构及职责、环保技术监督、环境监测、固体废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另外,公司制定了《环境治理设施管理程序》等管理制度,建立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明确了环保管理机构和各相关配合部门的职责,规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内容、要求、检查与考核方法。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为安徽省皖江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只电缆挂钩、10万只电缆夹板项目,不涉及风险物质,未编制风险应急预案。

3)环境监测计划

本项目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1  本项目监测计划一览表

序号

监测项目

监测因子

取样位置

监测频率

1

大气环境

有组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

排气筒出口

每年一次

2

大气环境

无组织废气

非甲烷总烃

厂界

每年一次

3

声环境

四周厂界

等效A声级Leq(A)

厂界外1m

季度一次

2.2 配套措施落实情况

1 区域削减及淘汰落后产能

本项目不涉及区域削减及淘汰落后产能。

2)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

本项目未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目前我公司对生产各工段非甲烷总烃产生的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在采取各项措施后能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3 其他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林地补偿、珍惜动植物保护、区域环境整治、相关外围工程建设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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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556-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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